总馆概况

沈阳市群众艺术馆始建于1956年3月。2002年迁入新馆舍,2018年装修后重新开放,馆址位于繁华的中街商业区的东邻,馆舍面积8194平方米,馆内布局合理、设施先进,为文化部国家一级艺术馆。沈阳市群众艺术馆艺术人才济济,各种艺术门类专家齐备。

沈阳市群众艺术馆是沈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我国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职能部门。是当地群众文化工作的组织策划中心、活动指导示范中心、创作辅导中心、理论研究中心。在文化行政部门领导和指导下,对行政区划内的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辅导、培训各级文化干部;策划、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文艺演出和艺术展览;开展艺术培训和社会教育;辅导、指导社会文艺团体、书画组织、文学社等活动,培养群众文学艺术骨干和群众文化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和群众文化学科的理论研究工作;技集、整理、研究、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沈阳市群众艺术馆的服务对象是沈阳市全体公民。

群众艺术馆肩负着传播先进文化意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职责,任务是辅导、创作、组织、和展演,群众艺术馆业务干部即是辅导员,又是组织者、管理者、参与者,既要具备专业水准,又要具备理论基础,还要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因此,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开展和传递先进、积极健康、爱国有益的文化活动,抵制不健康的文化行为,引导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向更高、更积极、更健康、更和谐的方向发展。

(1)搜集、整理民间艺术遗产和辅导群众业余艺术创作,以发扬民族的民间的艺术优秀传统,充分发挥群众的艺术创造才能。

(2)编辑并推荐适合群众业余艺术活动需要的业务学习材料。

(3)协助驻地文化艺术相关学校,或采取举办讲座、培训辅导等方式,有计划地培养和提高文化馆(站)的业务干部,以便通过他们来培养和提高群众业余艺术骨干。

(4)组织专业艺术工作者,有计划地对群众业余艺术组织进行业务辅导,以推动群众业余艺术活动的开展和提高。